根据赤峰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7月10日至8月24日,赤峰市委提级交叉联动巡察组对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7日, 赤峰市委提级交叉联动巡察组向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到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及2017、2018、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加强全院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我院干警重点学习内容。
完成情况:党组理论中心组已于2019年7月30日对“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到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进行了学习;进一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整改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一:领导末位表态执行不到位。2017年,法院党组会议研究干部任免时,分管领导介绍选人情况后,接着主要领导做了表态发言,其他班子成员表示同意,未充分发表意见。
整改情况: 重新修改完善了我院“三重一大制度”,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坚决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和民主集中制。
完成情况:立行立改,已完成,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和民主集中制。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二:《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的制定未经过党组会议研究讨论。
整改情况:重新对《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经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
完成情况:已完成。
3.针对“司法为民意识不强”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一:信访处置效果不显著。2017年喀旗法院接到信访件(不含派驻纪检监察组受理数)126件,但有明确结论且当事人已经息诉罢访的仅有5件,占信访总数的3.97%;2018年喀旗法院接到信访件(不含派驻纪检监察组受理数)32件,有明确结论且当事人已经息诉罢访的0件;2019年(截止8月20日)喀旗法院接到信访件61件,处置61件,有明确结论且当事人已经息诉罢访的0件。
整改情况:已修订完善《喀喇沁旗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制度》,并按制度执行;加大判后答疑力度。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二: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2017年执行案件数为3320件,执行案件结案数为1576件,执结率为47.47%;2018年执行案件数为2810件,执行案件结案数为1146件,执结率为40.78%;2019年(截止8月20日)执行案件数为1659件,执行案件结案数为805件,执结率为48.52%。
整改情况: 1、院党组书记、院长主持召开执行工作会议,分管院长、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如何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结率等问题。2、 紧盯 “3 1”核心指标和质效考核指标,我院2019年执行案件完成情况:新收案件数为2339件,旧存案件数为534件,结案数为2618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为10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为100%,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率为100%,执行案件结案率为91.12%,我院在中院辖区管辖法院排名第三。3、成立清理积案专门小组,加大对积案清理执行力度。
完成情况:执行工作基本完成,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并长期坚持。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三:执行款发放不及时。截至2019年7月11日喀旗法院执行账户中滞留执行款共11010271.04元,存在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止到目前,执行标的款已全部发放完毕。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有差距”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的少,2017年、2018年每年仅学习2次,2019年直到7月末,还未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排学习。未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专题研讨和交流。巡察谈话中发现部分干警对“两个维护”掌握不够。
整改情况:1、已经制定《2020年喀旗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并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专题研讨和交流。 2、制定《喀旗法院干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编印发放了政治理论知识“口袋书”, 认真组织干警学习。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二:学习讲堂建设不完善。喀旗法院学习讲堂仅有稳定场所和规范名称,未达到学习讲堂建设的“九有标准”。
整改情况: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开展“学习讲堂”建设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成立一支法官宣讲队伍,同时积极借助外部力量,邀请专家、学者等相关人士授课或进行专题辅导,逐步完善学习讲堂建设的“九有标准”。
完成情况:已经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学习讲堂管理制度和学习计划,并成立了宣讲队伍,按计划认真组织培训学习,培训学习档案及时整理归档,“九有标准”逐渐完善,并长期坚持。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2017年法院工作总结未有意识形态工作内容;2018年党组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未有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今后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将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完成情况:立行立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二:意识形态相关制度和预案制定的不严谨。《喀喇沁旗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追责制度》和《喀旗法院应对处置社会网络舆情事件应急预案》中分别出现“学校、党校课程教学”、“上报党工委、区网信办”等字样。三是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明确。《喀旗人民法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意识形态方面的文件未以党组名义下发文件,而是以法院名义下发。
整改情况:1、经党组会重新讨论完善了《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应对处置社会网络舆情事件应急预案》。《喀喇沁旗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追责制度》。2、相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文件已经以党组名义下发。3、对相关人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针对“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2019年选拔的16名环节干部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个别谈话,民主测评以2018年度的考核测评代替。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研究干部选任流程。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各项规定,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三是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痕迹管理,对党组会研究的会议记录、谈话记录、考察材料、干部任前公示等原始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
完成情况:立行立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健全”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旗法院共有4个党支部,其中第一党支部有17名党员、第二党支部有17名党员、第三党支部有20名党员、第四党支部有17名党员,均未设立党小组。
整改情况:根据各支部实际情况,合理设立党小组,共在4个支部设立了8个党小组。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一:部分党支部未有年初工作计划、学习计划和年末总结。2017年度法庭支部未制定年初支部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2018年度第一、第二党支部未有年末总结。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总支制定支部年度考核标准,将以上问题纳入考核范围,定期对支部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的少。2017年党总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次,2018年第四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仅4次。
整改情况:各支部认真制定支部党日活动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党总支加强督促检查力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三: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2018年末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部分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雷同。
整改情况: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经过党支部书记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剖析不深刻的、抄袭的材料要退回重写,并对抄袭材料的4名党员干警进行了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四:党费收缴不及时。2019年上半年四个党支部均未按月收缴。
整改情况: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各支部由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于每月25日之前将党费收齐上缴党总支,并做好党费登记和公示工作。
完成情况:各支部已安排专人收缴党费,2020年1、2月份的党费因旗社保局正在调整老干部的工资暂时无法计算出准确的党费数额。待调整好工资及时对1、2月份的党费进行补缴。
4.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 2019年6月25日,个别支部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以举手方式表决通过,未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整改情况:各支部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把好党员入口关,做好档案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一:违规发放补助。2017年1-6月份用经费补贴职工食堂食材61851.6元,2017年1-5月份为干警值班发放补助25700元。
整改情况:干警值班补助已于2017年6月停发,2017年7月以后用经费补贴职工食堂食材问题已经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杜绝违规发放各种补贴。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二: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2017年、2018年部分公务接待超标准,部分接待无公函、无审批单。
整改情况:1、已经重新制定《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2、立行立改,接待单已按规定签字。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三: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2017年、2018年部分派车单无审批人签字。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立行立改,按规定由审批人签字。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一:“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未分开记录。
整改情况:重新印制了“三会一课”记录本,“三会一课”已分开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二: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多数党组会议记录未有记录人。
整改情况:记录人和参会人员均已签字。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时有发生”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个别执行局法官将一次性执行回的执行款分几次给付申请执行人;个别案件于2015年5月28日判决,申请执行立案日期是2018年1月25日已经明显超过申请执行2年期,而执行法官仍在没有送达被执行人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执行,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资金。
整改情况:纪检监察组已对涉案法官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
4.针对“开展的主题活动流于形式”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2017年法院开展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整改建设专项活动,法院党组要求各庭室及全体干警开展自查,其中有5个庭室自查报告及29名干警自纠报告的内容完全相同。
整改情况:一是对此次巡察中发现主题活动材料雷同的干警,各部门负责人和支部书记对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认真组织部署、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活动,活动中需要上交的部门材料、干警个人材料都要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确保活动扎实、有序的开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对自纠报告内容雷同的5个庭室负责人及29名干警进行了提醒谈话。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针对“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不严格”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2017年度法院物业服务费未通过集中采购,单据无审核人和经手人签字。
整改情况:1、自2018年以后,物业服务都已按要求走招投标程序。2、立行立改,报销单据由审核人和经手人签字。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一:白条入账。犯人体检费、2017年陪审费均以白条入账,2018年研究生学费以白条入账。
整改情况:1、犯罪嫌疑人体检费问题已和医院沟通协调,每半年给医院结算一次体检费。2、重新制定了《喀喇沁旗人民法院陪审员补助发放办法》。3、关于学费白条入帐问题,经查,未发现财务帐中有白条入帐的,李建伟研究生学费是用学校给出的非税发票入的帐,并非白条,符合财务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二:2017年聘用临时工无劳务合同,2017、2018年印刷法律文书无印刷合同。
整改情况:1. 聘任制人员都已签订劳务合同。2、今后印刷法律文书按照规定签订印刷合同。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三:部分发票无明细,无印章。
整改情况:已要求各部门干警报销单据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提供正规发票,审核人员严格按标准审核把关。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部分干警存在不签到、迟到现象。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已重新修订机关考勤制度,并严格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违规代收服务费”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喀旗法院司法辅助办公室为司法鉴定中介机构代收服务费。
整改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已要求司法辅助办公室工作人员自此不准再代收服务费。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针对“执行账户管理不严格”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2019年6月27日执行专户存有罚金一笔,2019年8月8日存有诉讼费一笔,均未及时上缴国库,存有“高院计划财务装备”款一笔。
整改情况:1、经核查,2019年6月27日执行专户确实存有罚金一笔,原因在于:系被执行人马洪亮因刑事犯罪被依法判决后需缴纳罚金20000元,此罚金应缴纳到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邮储银行专户),但其妻子错将此罚金缴纳到执行专户中(农业银行专户)。执行局承办人得知缴错后,令该案经手人高雪峰到财务室找负责管理执行专户的工作人员将此笔罚金以支票的方式支出,及时转存到邮储银行专户。2、经过核查,执行帐户未存有诉讼费。3、经核实,本院执行账户内未存有高院计划财务装备款这一款项,2019年1月15日发放(2016)内0428执1213号案件标的款,申请执行人是巴林左旗富邦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其提交的开户人为杨雨的农业银行卡号错误,标的款11345元被退回,退回备注信息为“高院计划财务装备”,经查,系银行系统标注错误,我院已于2019年2月1日将上述标的款发放到正确的银行卡内。
完成情况:已完成,继续严格执行《喀喇沁旗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针对“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一:党组未制定各部门廉政风险点,对各部门监督存在盲区。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制定各部门廉政风险点和环节以上干部廉政风险点台账。
完成情况:已完成,继续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二:党组对干警的教育和引领不够,从严治警不到位。2017年以来个别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被相关部门判刑或处置;个别干部向以放贷为主要业务的投资公司注资赚取高息;个别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方便,收取他人贿赂。
整改情况: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在会上通报违法违纪案例并对违法违纪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加强对全体干警的廉政教育力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继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三: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不到位。喀旗纪委于2019年6月10日下发《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移交立行立改问题处理决定的通报》,要求旗内各单位对标问题进行自查,法院自查后没有发现问题。而此次市委巡察组驻喀旗联动组查出喀旗法院存在旗纪委要求对标的问题,如“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重新修订车辆管理办法和请销假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办法和请销假制度。
2.针对“纪检组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一:执纪监督不严格。法院纪检组在个别问题线索办理中,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线索做了一般了结处理。
整改情况:纪检监察组已对涉案法官进行提醒谈话,核查组成员认真自查了自己工作中的失误,坚决杜绝再出现类似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继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格办案程序。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摘要之二:廉洁纪律问题处理不到位。对群众反映个别法官审判民事案件中索贿受贿一案调查不详细,对部分问题未进行调查,最后不了了之。
整改情况:纪检监察组已对涉案法官进行诫勉谈话。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 375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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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