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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旗法院提请任命13名审判员
  发布时间:2015-03-25 17:15:11 打印 字号: | |
  为保持审判工作的稳定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原则,喀旗法院向旗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13名审判员。

  3月26日,喀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会议日程安排,13名拟任审判员的干警分别进行了供职发言,随后,常委会进行了表决,通过了对审判员的任命,人大常委会于俊峰主任向13名被任命审判员的同志逐一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最后,于主任对新任命审判员的干警发表了重要讲话,于主任指出:法官心一定要摆正,学习要加强,在新的审判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不辱法官神圣使命,在依法治国中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新任审判员的13名法官纷纷表示,在日后的审执工作中将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牢记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珍惜法官荣誉,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司法能力,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
责任编辑:喀喇沁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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