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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秉军
  发布时间:2013-03-12 09:48: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传来喜讯,喀旗法院王爷府法庭副庭长李秉军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成为赤峰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全区仅有5名法官获此荣誉 。

  李秉军同志自1985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在基层法庭一干就是20多年。作为一名基层法庭的法官,他把根扎在基层,把心留在基层。时刻将“热情、服务、为民”这六个字牢记心中。把法庭当成自己的第二个家,把辖区百姓当做自己的亲人,赢得当地群众的好评和爱戴。该同志近五年来,先后三次被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优秀法官”、“全区办案标兵”。

 (朴丽娟)
责任编辑:喀喇沁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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